食安监管
河北
下拉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十一”消费提示
2019-11-01 17:3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吕可意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金大鹏)“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又纷纷推出了“限时抢购”“购物返现”“巨惠特卖”等各类促销活动,以此来吸引消费者购物消费,为此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做到理性选择、科学消费。

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更不能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

消费者要切记冲动消费,消费者在购物前事先应列一张需要购买的物品清单,应对照清单按需购买,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宣传活动冲昏头脑。

看清预付规则。消费者购买前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实质,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今年“双十一”很多商家推出预付定金,预付后可翻倍享用等优惠,消费者应看清预付细则,一旦支付定金,法律规定商家可不予退还,所以下单时要慎重考虑。

要了解并明确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而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

认清真假“优惠”价。“双十一”期间很多电商会推出各种优惠措施吸引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对价格进行多方比较,不要只看优惠幅度,以免掉入商家的价格陷阱。

保留消费凭证,善于维权。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收货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时,要注重保留证据,拒绝签收。

在收货时要认真确认。消费者签收商品前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情况应及时与经营者联系,协商处理意见。

购物退货防被骗。“双十一”期间消费者购物较多,有的骗子冒充电商客服打电话或发短信,谎称您拍下的商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提供银行卡号、支付账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消费者在收到此类电话或短信时,要先与购物电商确认是否属实,再做退款操作。

分享新闻
返回上一页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2.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