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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抚州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六起疫情期间典型案例
2020-02-01 14:07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龙红泥
摘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抚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最严要求最有力举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查处并通报了六起疫情期间典型案例,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洪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抚州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以最严要求最有力举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查处了一批“三无”产品、哄抬物价、违法收取违约金等违法案件,有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案件一: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销售过期失效的口罩案

1月28日,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查获崇仁县某食品店销售过期失效的一次性使用口罩9000个(其中已销售1500个,非法获利750元,现场扣押4500个,自用或送给他人使用3000个)。该批口罩已于2011年10月过期。该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案件已移交崇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并将从重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二:临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4家超市销售“三无”口罩案

1月27日上午,临川区市场监管局查获某食品超市正在销售一批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厂址等相关信息“三无”口罩产品,对未出售的728个口罩予以现场扣缴。随后,以该批口罩供货商夏某为突破口,在市城区另外4家超市查获“三无”口罩1048只。这些超市的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该局已依法立案并将严厉查处。

案件三: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高价销售生活物资案

1月27日,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群众反映的市城区某超市高价销售蔬菜一事进行调查并查证属实。该局以涉嫌哄抬物价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理:一、约谈超市法人代表,责令其在超市显著位置张贴价格承诺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市公开;二、没收违法所得1103.6元,并处违法所得3.5倍罚款。

案件四:东乡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三无”医用口罩案

1月27日,东乡区市场监管局查获某商行正在销售一批无中文标识、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的“三无”口罩,现场扣押口罩60盒,每盒50个,共计3000个。该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该局已依法立案并将严厉查处。

案件五: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三无”口罩案

1月29日,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查获某超市销售“三无”口罩,现场查扣口罩327个。随后,对其上线卖家某一次性用品店进行检查,现场查扣“三无”口罩1782个。该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该局已依法立案并将严厉查处。

案件六:广昌县市场监管局帮助消费者退回违约金2.4万元案

1月26日,广昌县市场监管局接投诉反映,因疫情形势,广昌县一消费者在除夕当晚(1月24日)向某酒店提出退订正月初一晚上的酒席,却被酒店收取了酒席价款40%的违约金共2.4万元。该局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情势变更的规定,依法为消费者退回违约金2.4万元。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以此案为例,要求全市所有酒店不得收取疫情期间的退定酒席违约金,并全额退还消费者预定酒席定金,赢得群众好评。同时,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各大饭店、酒店开展普法宣传。市中心城区某酒店负责人表示,从除夕至初四己退定酒席近900桌,没有收取一分钱违约金。

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贩卖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如您发现了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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