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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专项提升行动
2019-10-23 9:5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刘英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杨沛 记者郑晓伟)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焦作市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举措,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专项提升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协调工作。设立3个专门工作小组,根据辖区集中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职责,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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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检查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

强化服务引导。靠前服务,以《食品安全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以及组织市场开办者到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较好的集中交易市场现场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市场开办者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切实解决好市场开办者不愿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会管等问题。引导市场开办者加大投入力度,升级设施设备,开展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全面开展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力量对行政区域内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规范提升目标,逐条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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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现场

加强监督抽检。把监督抽检作为推动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主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及时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切实提高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发现率;对开办者入场检验检测率低、抽样检验检测数量少的批发市场和产品来源不明、贮存条件不符合规定的销售者及近年来抽检结果表明农兽药残留不合格样品集中的品种,实施重点抽检,加大抽检频次和数量;严厉查处监督抽检发现的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确保立案率达到100%。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销售者的刑事责任。

积极实施信用监管。及时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案件查处等监管信息,记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信用档案,录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30余人次,检查商户313家,发放告知书313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8份,拆除食品经营店私搭乱建棚10家,关停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店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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